天津滨海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4-12-03
作者:315期 董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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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7月,经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14年7月,按照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和企业整合要求,由区国资委牵头,将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新整合成为一家新的集团公司。 二、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7人,并设立党委、团委、安委会、工会等组织机构;公司内设9个职能部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审计部、财务融资部、企业管理部、技术合约部、工程管理部、投资开发部。 三、业务范围 以自有资金向房地产、农业、工业、服务业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房屋买卖;房地产开发等。作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胡家园地区新塘组团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投融资主体,具体负责小城镇项目的投融资、土地征收出让、建设开发、还迁区物业管理及基础配套设施社会化养管服务等工作,并参与原农村城市化建设、城镇化建设、棚改项目建设过程中拆迁补偿安置和分选房等相关工作。